君子陽陽
君子陽陽,左執簧,右招我由房,其樂隻且!
君子陶陶,左執翿,右招我由敖,其樂隻且!
翻譯
君子陽陽,左執簧,右招我由房,其樂隻且!
舞師喜洋洋,左手握笙簧,右手招我奏“由房”。心裡樂又爽!
君子陶陶,左執翿,右招我由敖,其樂隻且!
舞師樂陶陶,左手搖羽毛,右手招我奏“由敖”。快樂真不少!
參考資料:
1、《先秦詩鑒賞辭典》.上海辭書出版社,1998年12月版,第136-137頁
註釋
君子陽陽,左執簧(huáng),右招我由房,其樂隻且!君子:指舞師。陽陽:洋洋得意。簧:古樂器名,竹制,似笙而大。我:舞師(君子)的同事。由房:為一種房中樂。一說由房即遊放。隻且(音居):語助詞。
君子陶陶,左執翿(dào),右招我由敖,其樂隻且!陶陶:和樂舒暢貌。翿(音道):歌舞所用道具,用五彩野雞羽毛做成,扇形。由敖:當為舞曲名。
參考資料:
1、《先秦詩鑒賞辭典》.上海辭書出版社,1998年12月版,第136-137頁
賞析
按餘冠英的說法,這是一首描寫歌舞晚會場面的小詩,隻有歡樂而已,沒有多深的政治意義。
在一個貴族歡宴的場合,有一個身份高貴的青年男子,在中央為大傢起舞助興。隻見他一幅少年得志、得意洋洋之態,邊舞蹈邊吹奏笙竽之類樂器,人們歡呼雷動。他得意之際,便左手執定樂器,右手來招呼詩人與他協奏《由房》之樂。受這種氛感染,人人都能感到無比歡欣快樂。接著寫這位男子狂歡之餘,放下樂器,開始跳起舞來,其樂陶陶,令人陶醉。他左手執定羽旄,右手招詩人與他共舞《由敖》之曲。場面歡暢淋漓。
詩共二章,攝取瞭兩組歌舞的畫面,一是奏“由房”、一是舞“由敖”。“由房”可能是“由庚”、“由儀”一類的笙樂,屬房中之樂。胡承珙《毛詩後箋》:“由房者,房中,對廟朝言之。人君燕息時所奏之樂,非廟朝之樂,故曰房中。”而“由敖”可能即驁夏,馬瑞辰《毛詩傳箋通釋》:“敖,疑當讀為驁夏之驁, 《周官·鐘師》:奏九夏,其九為驁夏。”今天已不知兩舞曲的內容,但從君子(舞師)“陽陽”、“陶陶”等神情上看,當是兩支歡快的舞樂。“其樂隻且”恰恰說明其樂之甚。“隻”,韓詩作“旨”;《詩三傢義集疏》:“旨本訓美,樂旨,猶言樂之美者,意為樂甚。”
詩的格調流美。所演奏的是房中宴樂,樂曲比較輕快,而演奏者本人也自得其樂,《程子遺書):“陽陽,自得。陶陶,自樂之狀。皆不任憂責,全身自樂而已。”想見舞師與樂工是樂在其中。詩人為樂工,故詩中“我”在描寫歌舞場面時也就比較輕快這與《王風》其他篇章那種蒼涼的風格迥然不同。
如果按朱熹的解釋,此詩寫夫妻歌舞為樂。丈夫邀請妻子一起跳舞,由妻子唱出來,表現瞭他們自得自樂、歡暢無比的情緒。古代的文學作品中,寫夫妻恩愛、歌舞自娛的情形並不多,多的是征夫愁棄婦怨。因為這樣做,至少要這樣一些前提:兩個人情深意篤,有較高的修養和情趣,以及擁有較多的閑暇。日出而作、日落而息的夫妻,大字不識的衣夫,恐怕難以歌舞自娛。由此可以推斷,此詩的主人公大概應是殷實人傢,或是已經衰落瞭的世傢子弟。這也容易讓人想到,閑暇是人們自娛自樂、吟詩作畫、遊山玩水的重要前提。整日為生計而忙碌的人,不會有此雅興。
參考資料:
1、薑亮夫等.先秦詩鑒賞辭典.上海:上海辭書出版社,1998:136-137
2、王秀梅譯註.詩經(上):國風.北京:中華書局,2015:137-138
君子陽陽翻譯
翻譯:
舞師喜洋洋,左手握笙簧,右手招我奏“由房”。心裡樂又爽!
舞師樂陶陶,左手搖羽毛,右手招我奏“由敖”。快樂真不少!
君子陽陽賞析
賞析:
按餘冠英的說法,這是一首描寫歌舞晚會場面的小詩,隻有歡樂而已,沒有多深的政治意義。
在一個貴族歡宴的場合,有一個身份高貴的青年男子,在中央為大傢起舞助興。隻見他一幅少年得志、得意洋洋之態,邊舞蹈邊吹奏笙竽之類樂器,人們歡呼雷動。他得意之際,便左手執定樂器,右手來招呼詩人與他協奏《由房》之樂。受這種氛感染,人人都能感到無比歡欣快樂。接著寫這位男子狂歡之餘,放下樂器,開始跳起舞來,其樂陶陶,令人陶醉。他左手執定羽旄,右手招詩人與他共舞《由敖》之曲。場面歡暢淋漓。
詩共二章,攝取瞭兩組歌舞的畫面,一是奏“由房”、一是舞“由敖”。“由房”可能是“由庚”、“由儀”一類的笙樂,屬房中之樂。胡承珙《毛詩後箋》:“由房者,房中,對廟朝言之。人君燕息時所奏之樂,非廟朝之樂,故曰房中。”而“由敖”可能即驁夏,馬瑞辰《毛詩傳箋通釋》:“敖,疑當讀為驁夏之驁, 《周官·鐘師》:奏九夏,其九為驁夏。”今天已不知兩舞曲的內容,但從君子(舞師)“陽陽”、“陶陶”等神情上看,當是兩支歡快的舞樂。“其樂隻且”恰恰說明其樂之甚。“隻”,韓詩作“旨”;《詩三傢義集疏》:“旨本訓美,樂旨,猶言樂之美者,意為樂甚。”
詩的格調流美。所演奏的是房中宴樂,樂曲比較輕快,而演奏者本人也自得其樂,《程子遺書):“陽陽,自得。陶陶,自樂之狀。皆不任憂責,全身自樂而已。”想見舞師與樂工是樂在其中。詩人為樂工,故詩中“我”在描寫歌舞場面時也就比較輕快這與《王風》其他篇章那種蒼涼的風格迥然不同。
如果按朱熹的解釋,此詩寫夫妻歌舞為樂。丈夫邀請妻子一起跳舞,由妻子唱出來,表現瞭他們自得自樂、歡暢無比的情緒。古代的文學作品中,寫夫妻恩愛、歌舞自娛的情形並不多,多的是征夫愁棄婦怨。因為這樣做,至少要這樣一些前提:兩個人情深意篤,有較高的修養和情趣,以及擁有較多的閑暇。日出而作、日落而息的夫妻,大字不識的衣夫,恐怕難以歌舞自娛。由此可以推斷,此詩的主人公大概應是殷實人傢,或是已經衰落瞭的世傢子弟。這也容易讓人想到,閑暇是人們自娛自樂、吟詩作畫、遊山玩水的重要前提。整日為生計而忙碌的人,不會有此雅興。